近日,深圳宝安辖区某塑胶制品企业在出口一批塑胶袋到丹麦时,被丹麦海关以货物外包装无“MADE IN CHINA”标识为由,对货物进行扣押,该企业对丹麦海关处罚提出异议,并提供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以证明货物确实原产于中国,但丹麦海关认为货物外包装上应该有货物原产地标签,而不只是提供原产地证书,最终企业只能缴纳罚款并加贴“MADE IN CHINA”标签才得以清关。
据企业反映,国外海关对于货物包装上原产地标识的查验逐渐严格。2016年8月开始,美国海关对没有标识原产地标签的产品实行退回、扣押等多种措施,许多企业遭受巨额损失。因为根据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CPSIA),所有出口到美国的消费品都需要有溯源标签,除了标注“MADE IN CHINA”外,还需要标注具体的产地和批号,以便和其他产品分开,出现问题后可以溯源追踪。不只美国要求货物包装上有原产地标识,欧盟、中东、南美等地区也都有类似的要求,而且有些国家还要求货物的外包装和内包装都要有表明产地的标识。
原产地证书是货物清关时使用的用于证明货物原产地的文件材料,原产地标签则是印刷或者加贴在货物包装上表示货物原产地的标识。虽然两者目的相同,但是作用不同。原产地证书主要用于清关和结税使用,原产地标签则是方便消费者辨明产品原产地,在货物出口时两者缺一不可,企业切记一定要先和国外客户做好沟通,出口时不只要办理原产地证书,还要在货物的包装或者唛头上标明产地信息,以免因此类问题导致货物退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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