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纪先生 手机:13941153570 座机:0411-82837764 邮箱:jiyongwei.dlc@cmobulz.cn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1606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输华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捷克配合饲料进口。现将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18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上一篇: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6号(关于进口波兰饲用乳制品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下一篇: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24号(关于防止马来西亚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辽ICP备10203314号-2 电话:0411-8283771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0号名仕财富中心A座1606室